宜城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递补考察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0 11:14:16 发布人:admin

宜城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递补考察及体检公告

      根据《宜城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递补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及体检对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递补考察及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及体检时间
以用人单位及市人事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考察内容
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
四、其他事项
(一)考察
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单位、学校、村(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见附件2);
2、有工作(学习)单位的,须出具在工作(学习)单位表现情况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常住地村(居)委会出具本人日常表现情况证明;
3、银行征信记录;
4、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5、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
(二)体检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二寸免冠彩色登记照一张,体检费500元(仅限现金)。
2、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不要进食,23:00以前就寝;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要进食进水(包括饮料),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3、妊娠期考生在体检时应及时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并提交正规医院出具的妊娠生产期相关材料。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7、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3)。

 

附件:1.宜城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递补考察及体检名单
2.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
3.体检须知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宜城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递补考察及体检名单.xls

附件2:考察对象撰写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

附件3: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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