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7:39:49 发布人:admin

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宜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要求,现将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考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选确定
1.根据《宜城市2023年教师招聘条件公告》发布的招聘学科、岗位数量与《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公告》,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了考察、体检人选98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2.根据《宜城市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发布的招聘学科、岗位数量与《宜城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校园招聘教师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公告》,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62名。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2。
考生自愿放弃的、不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与(完成)体检、考察项目的或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的,依据发布的考试成绩在相应面试公告规定的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事项
(一)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23年8月23日7:00到宜城市教育局院内集合。
(二)体检流程。到指定医疗机构缴费领取体检表→相应科室体检→体检中心交体检表。
(三)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考生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四)友情提醒。考生体检前两三天请规律生活(限高脂、高蛋白饮食)和注意休息、不饮酒,避免疲劳,体检前一天晚上8时开始禁食。体检当时空腹检查,不饮水、不进食(含饮料)直至体检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若有怀孕或特殊情况的,事先报告按程序处置。
(五)体检费用。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直接向体检方交付。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事项
本次考察以函调和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主要以函调方式审核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完成考核考察工作(调档函和无犯罪记录需要市教育局出函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18日到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一)提交个人人事档案。可于8月18日—21日(周六周日休息)提交本人档案[注意:密封,切勿私自拆开!管档单位在线查询:手机:支付宝-搜索“档案查询”-全省个人档案查询(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襄阳-授权查询;电脑端:湖北政务网-搜索“档案的整理和保管”-选择户籍地-在线办理-请先登录系统)]。
(二)提交个人征信报告。考生须于8月18日—21日前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线上报告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
(三)提交教师准入证明。考生须于8月18日—21日向提交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线上申请无犯罪证明(省外考生请咨询本地公安机关如何线上办理和核验。湖北省线上无犯罪证明申请路径:微信关注“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微警务-无犯罪业务-申报-选择公安机关派出所-填写信息;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个人中心-首页-无犯罪业务(https://wsgaj.chutianyun.gov.cn/#/)。
个人征信报告和教师准入证明,请自行备份。
以上三项资料提交地址:宜城市教育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宜城市教学研究室二楼)。
四、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考察的考生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和完成体检、考察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完成)指定地点(项目)视为放弃。
体检、考察期间,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实情等影响体检、考察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宜城市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2.宜城市2023年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体检、考察人选名单

宜城市教育局
2023年8月16日

拟参加体检名单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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