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务人员考察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15:56:28 发布人:admin

2024年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务人员考察及体检公告

      根据《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现将2024年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务人员考察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按照面试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事项
 (一)考察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二)考察内容。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情况,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
(三)其他事项。请考察对象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单位、学校、村(社区)汇报考察事宜,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联系沟通,配合考察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提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1、个人自传(有关要求见附件2);
2、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工作单位出具);
3、个人征信报告: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线上报告可在
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或线上申请。(湖北省线上申请路径如下: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个人中心--首页--无犯罪业务。网址:
https://wsgaj.chutianyun.gov.cn/#/);
5、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线上查询可在  
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申请)。
  三、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4年7月1日(周一),(早上7:30前到宜城市中医医院门诊楼四楼学术报告厅报到)。
  (二)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严禁考生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友情提醒。考生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晚上20时开始禁食。体检当日空腹检查,不饮水(含饮料)、不进食直至体检抽血等相关体检项目结束。若有怀孕或特殊情况的,事先报告按程序处置。
   (四)体检费用。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直接向体检方交付。体检后需复检的,复检的有关要求与体检相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费用由考生承担。
四、注意事项
  参加考察、体检的考生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和完成考察、体检项目,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完成)指定地点(项目)视为放弃。为确保体检顺利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仔细阅读并遵守《体检须知》(见附件3)。
考察、体检期间,考生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实情等影响考察、体检结果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2024年宜城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医务人员体检及考察名单1.xlsx

附件2:个人自传有关要求.doc

附件3.体检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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